PayMe for Business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本聲明及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通知(「個人資料通知」)一併列明就PayMe for Business及服務而收集﹑使用﹑處理﹑披露﹑轉移及保存閣下的個人資料的用途。條例要求本行在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之前向閣下提供本聲明及個人資料通知中所載的資料。在本聲明中所用詞語的定義載於第5條。

  1. 收集個人資料
    1. 為登記及使用服務及為設立閣下的PayMe for Business用戶賬户及PayMe for Business戶口,本行或本行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會收集下列個人資料,用作個人資料通知所述的用途及本聲明所列明的額外用途:
      1. PayMe for Business登記過程中所需的個人資料;
      2. 閣下的銀行戶口詳情,讓閣下可收取從服務轉賬的款項及(如本行允許)向閣下的PayMe for Business戶口轉賬; 及
      3. 本行可不時要求閣下提供的任何其他個人資料,用以核實或認證閣下的身份及資料。
    2. 如閣下選擇透過登入閣下在本行現有的企業互聯網銀行賬戶設立PayMe for Business用戶賬戶及登記服務,則本行可從中取用及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料(如閣下的用戶名稱及電郵地址),以設立閣下的PayMe for Business用戶賬戶。
    3. 在登記過程中或在閣下不時以流動裝置使用服務時,本行可收集及儲存閣下的流動裝置識別號碼,以作核實及保安用途。如閣下欲使用PayMe for Business的某些功能,本行亦可在獲得閣下允許後不時使用閣下流動裝置的位置服務。閣下可隨時透過關閉位置服務拒絕或撤銷允許,並繼續使用PayMe for Business的其他功能。
    4. PayMe for Business登記過程中要求的資料屬必需的。如閣下未有提供該等資料,或如提供的任何資料失實、不準確或不完整,本行可能無法向閣下提供服務。
    5. 如閣下就PayMe for Business或服務向本行提供其他人士的個人資料,閣下確認閣下已獲相關人士同意向本行提供其個人資料,並同意本行按本聲明使用﹑處理﹑披露﹑轉移及保存其個人資料。
  2. 使用個人資料
    1. 除個人資料通知內列明的用途外, 本行可使用閣下提供的個人資料作以下用途(或其中任何一項):
      1. 處理閣下登記及使用服務的申請,包括設立閣下的PayMe for Business用戶賬户及PayMe for Business戶口;
      2. 管理閣下的PayMe for Business用戶賬户及PayMe for Business戶口,包括閣下透過服務進行的轉賬、交易及買賣的詳情;
      3. 就閣下登記及使用服務,核實或認證閣下的身份及資料,包括跟本行或第三者維持的已知欺詐交易的資料庫進行核對程序以及(如果閣下是代表機構註冊PayMe for Business戶口)將閣下的資料發送給該機構的企業擁有人進行核實;
      4. 提供、維持及操作服務,包括透過服務處理、進行及執行指示、付款及交易,及為或就服務提供技術支援或服務;
      5. 處理或應付有關服務的任何查詢、投訴或服務支援要求,或為此等事宜與閣下溝通;
      6. 防止、偵測或調查欺詐或其他非法活動;及
      7. 在獲得閣下同意的前提下,向閣下發送有關PayMe for Business的服務、插件、增強功能和產品的直接促銷材料。
  3. 個人資料的披露及轉移

    付款人/收款人及社交分享

    1. 閣下透過服務作出的付款詳情(包括金額、閣下的訊息及閣下的用戶名稱)會與閣下的付款人/收款人分享。
    2. 閣下在PayMe for Business發布或分享的商戶名稱、商戶標識和任何資料,均可以被PayMe的其他用戶瀏覽。閣下在PayMe for Business發布或分享涉及其他人士的任何事項前,應事先徵求該等人士的同意,該等人士包括付款人/收款人。
    3. 涉及閣下在PayMe for Business的交易或其他活動的詳情(例如參與任何PayMe for Business推廣活動),均可以被其他PayMe for Business用戶分享及/或瀏覽。例如,付款人可在PayMe分享或發布向閣下作出付款的資料並提及閣下。其他PayMe用戶亦可在與閣下無關的任何交易提及閣下。如閣下知悉任何社交濫用情況,閣下可透過本行的PayMe公眾網站向本行查詢及報告該等濫用情況。
    4. 第三者服務供應商及滙豐集團

    5. 本行可將閣下的個人資料轉移至下列各方或任何一方(不論在香港境內或境外):
      1. 代滙豐或滙豐集團操作或維持PayMe for Business,或代滙豐或滙豐集團進行後端服務﹑行政服務﹑核證服務或資訊科技服務,或向滙豐或滙豐集團提供所需支援或服務,讓本行能提供PayMe for Business及服務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承包商或分包商,包括滙豐或滙豐集團使用的任何第三者付款通道;及
      2. 任何滙豐集團成員,以作個人資料通知或上文第2.1段所述用途。
    6. 本行及/或本行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可按本行的記錄保存政策及時間表,使用本行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在香港境內或境外的數據中心,保存閣下的個人資料。
    7. 法律或合規

    8. 本行可根據任何適用於本行或滙豐集團的任何法律或監管要求或法庭命令披露及轉移閣下的個人資料。
  4. 查閲及更正閣下的個人資料

    閣下有權查閲及更正本行持有的閣下的個人資料。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的要求,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及實務安排及本行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資料保護主任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中央郵政局郵政信箱72677號

  5. 定義及語言
    1. 本聲明中所用詞語有下列涵義:

      「銀行戶口」指由閣下為使用服務而指定並於本行或本行接受的任何其他在香港的持牌銀行維持的港幣企業戶口。

      「直接促銷」指:

      1. 藉郵件、圖文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形式的傳訊,向指名特定人士送交資訊或貨品;或
      2. 以特定人士為致電對象的電話通話。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滙豐集團」一併及分別地指HSBC Bank plc、其附屬公司、子公司、聯營單位及彼等的任何分行及辦事處。而「滙豐集團成員」具有相同涵義。

      「網站」指由本行或為本行就有關服務而建立,操作或維持的任何互聯網網站。

      「流動裝置」指已安裝PayMe for Business的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

      「條例」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

      「PayMe」指稱為「PayMe from HSBC」的軟件平台,該平台容許個人(a)連接信用卡及/或個人銀行戶口;(b) 於該軟件平台儲存款項;及(c)向其他個人支付或從其他個人收取小額金額。

      「PayMe for Business」指容許閣下向擁有PayMe戶口的顧客收款和向該等客戶支付退款以及具有其他功能的軟件平臺。

      「PayMe for Business戶口」指閣下在PayMe for Business的戶口,閣下透過服務收取的付款可保存在該戶口,而閣下亦可從該戶口支付款項或轉賬。

      「PayMe for Business應用程式」指包含及利用PayMe for Business的流動裝置軟件應用程式。

      「個人資料」指任何與一名個人有關的資料,而從該等資料可確定該名個人的身份。

      「服務」指透過PayMe for Business及相關網站提供的儲值及支付服務及設施,讓用戶支付或收取款項,並包括所有輔助及相關服務。為免生疑問,「服務」包括PayMe for Business及 PayMe for Business戶口。

      「本行」「本行的」「滙豐」指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 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閣下」「閣下的」指獲本行提供服務的人士或機構,及如文義允許,包括經閣下授權代表閣下使用PayMe for Business的任何人士及各位的個人代表及法定繼承人。

    2. 本聲明的英文及中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為準。本聲明的任何中文版本僅供參考。

如想了解詳情,請瀏覽「私隱與保安」及「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條例」)的通知」。如想進一步了解有關 PayMe for Business應用程式存取和使用的資料,請瀏覽「應用程式私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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