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聲明及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通知(「個人資料通知」)一併列明就PayMe for Business及服務而收集﹑使用﹑處理﹑披露﹑轉移及保存閣下的個人資料的用途。條例要求本行在收集閣下的個人資料之前向閣下提供本聲明及個人資料通知中所載的資料。在本聲明中所用詞語的定義載於第5條。
付款人/收款人及社交分享
第三者服務供應商及滙豐集團
法律或合規
閣下有權查閲及更正本行持有的閣下的個人資料。任何關於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的要求,或索取關於資料政策及實務安排及本行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的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資料保護主任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九龍中央郵政局郵政信箱72677號
「銀行戶口」指由閣下為使用服務而指定並於本行或本行接受的任何其他在香港的持牌銀行維持的港幣企業戶口。
「直接促銷」指: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滙豐集團」一併及分別地指HSBC Bank plc、其附屬公司、子公司、聯營單位及彼等的任何分行及辦事處。而「滙豐集團成員」具有相同涵義。
「網站」指由本行或為本行就有關服務而建立,操作或維持的任何互聯網網站。
「流動裝置」指已安裝PayMe for Business的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
「條例」指《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
「PayMe」指稱為「PayMe from HSBC」的軟件平台,該平台容許個人(a)連接信用卡及/或個人銀行戶口;(b) 於該軟件平台儲存款項;及(c)向其他個人支付或從其他個人收取小額金額。
「PayMe for Business」指容許閣下向擁有PayMe戶口的顧客收款和向該等客戶支付退款以及具有其他功能的軟件平臺。
「PayMe for Business戶口」指閣下在PayMe for Business的戶口,閣下透過服務收取的付款可保存在該戶口,而閣下亦可從該戶口支付款項或轉賬。
「PayMe for Business應用程式」指包含及利用PayMe for Business的流動裝置軟件應用程式。
「個人資料」指任何與一名個人有關的資料,而從該等資料可確定該名個人的身份。
「服務」指透過PayMe for Business及相關網站提供的儲值及支付服務及設施,讓用戶支付或收取款項,並包括所有輔助及相關服務。為免生疑問,「服務」包括PayMe for Business及 PayMe for Business戶口。
「本行」﹑「本行的」或「滙豐」指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 司及其繼承人及受讓人。
「閣下」或「閣下的」指獲本行提供服務的人士或機構,及如文義允許,包括經閣下授權代表閣下使用PayMe for Business的任何人士及各位的個人代表及法定繼承人。
如想了解詳情,請瀏覽「私隱與保安」及「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條例」)的通知」。如想進一步了解有關 PayMe for Business應用程式存取和使用的資料,請瀏覽「應用程式私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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